单选题
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终止审理
C.迳行作出无罪判决
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高法刑诉解释》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该解释第176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高法刑诉解释》第176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本题中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侵占罪,所以不能直接作出无罪判决,故选项C错误。驳回起诉的裁定是在法庭受理起诉或起诉经过对程序性事项的审理之后认为不符合受理的条件时所使用的裁定,因为本题中法庭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阶段,所以不应当适用裁定驳回起诉。因此A项错误。本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因此在法庭审理阶段,法院不能直接就侵占罪作出判决,而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正确答案是B项,A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