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2012年卷三第53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A正确:乙的行为属于间接代理。《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的代理为直接代理,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实施的代理。间接代理制度主要规定在《合同法》第402、403条。乙的代购行为虽然是以自己名义进行的,但是是为了甲的利益而为之,符合代理制度的内涵,为间接代理。 B正确:乙的行为是典型的直接代理行为。 C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律师担任乙的辩护人同时又享有法定的代理权利,例如提出被告人无罪的证据材料。 D错误:甲的行为为居间行为,促使乙和主办方签订协议,不属于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