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 ( )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须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