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材料】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无线电发射试验基地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8天。由于该项目急于投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罚)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代表的同意。
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9-2所示。
【问题】
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或)费用补偿要求?为什么?
2.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多少天?施工方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绘制原网络进度计划图、由于甲方责任导致的施工进度计划图和经调整后的实际进度图,找出关键线路,给出工期天数,并与合同工期作比较。
3.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工日,间接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则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费用补偿有哪几项?费用补偿额为多少元?
【正确答案】1.乙方对各事件可否提出工期补偿或费用补偿的判定:
事件1:可以提出费用补偿和工期补偿要求。因为地质条件的变化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且该工序为关键工序(或位于关键线路上)。
事件2: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工期不予顺延,理由:①设计变更属甲方应承担的责任。②该工序为非关键工序,且延误时间未超过该工序的总时差,因此工期补偿为0天。
事件3:不能提出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因施工机械故障属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劳任怨。
事件4:不能提出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因乙方应就自己购习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事件5:不能提出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因为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奖励方法解决乙方加速施工的费用补偿,故据此所发生的赶工措施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2.该工程实际工期为40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3天。
(1)原网络进度计划:

关键路线:①—②—④—⑥—⑦—⑧
计划工期:38天(注:合同工期也为38天,两者相等)。
(2)由于甲方责任而导致的进度计划:

关键路线:①一②—④—⑥—⑦—⑧
计算工期:41天
与合同工期相比,延长3天。
(3)实际进度计划:
关键路线:①—②—④—⑥—⑦—⑧
实际工期:40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