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单位根据市场状况决定重印某种图书后, 编辑要对拟重印的图书进行审核。 这种审核除了通读全书外, 还要合理吸收作者和读者的意见。 根据审核的结果, 编辑应该明确说明原书是否存在必须修改的地方。如有修改, 要一一说明并提供改正的样本, 经过复审者、 终审者核准后, 由出版部门安排进行相应修改。 如果编辑的审读意见与作者的修改意见不一致, 编辑应该说明取舍的情况和理由, 提交上级决定是否进行修改或如何修改。 由于重印时对排版胶片不宜作大量改动, 所以原书中必须改动的仅仅是错误之处, 不够完善、 不够美满的地方, 一般不宜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