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李某是甲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2018年第四季度发生了以下经济行为:
(1)每月工资20000元,因表现突出,10月份另发5000元给李某作为奖励。
(2)10月以160万元的价格,转让一套两年前无偿受赠获得的房产。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为95万元,受赠及转让房产过程中已缴纳的税费为10万元。
(3)11月李某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给付的一次性补偿收入90000元。
(4)12月李某取得国债利息960元,购买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分配的利息12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在甲企业的工作年限为12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2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4.计算李某10月份就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李某10月就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5000-5000)×20%-1410=259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5.计算李某转让受赠房产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转让受赠房产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600000-950000-100000)×20%=11000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6.李某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32000×3=96000(元),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补偿收入未超限额,所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问答题
7.计算李某12月份就债券利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李某12月份就债券利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