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保证是第三人与债权人的约定,当债权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须注意的是,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故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A错误。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选项C错误。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是不同的概念,选项D错误。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故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