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有以下主要内容:(1)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由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2)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有监督权;发现有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的,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3)合伙人有权查阅账簿,了解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4)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其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企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