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妊娠中晩期职业危害对胎儿影响的叙述,错误的是
胎儿期自妊娠第3个月初直至妊 娠终止,器官的分化已基本完成。随着妊娠 月数的増加,对致畸的敏感性则逐渐下降,即 使受有害因素的影响,一般都不引起畸胎。 但此时期内生殖器官的分化尚未完成,中枢 神经系统仍在继续分化,因此仍有可能出现 形态学异常。所以当受到有害因素影响时, 仍可导致生理功能缺陷及发育迟缓。出生时 常为低体重儿或出生后行为发生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