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定理是一种产权理论,由斯蒂格勒根据科斯于20世纪60年代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这篇论文的内容概括而成。其内容是: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其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则无论在开始时财产权的配置是怎么样的,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
科斯定理进一步扩大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按照这个定理,只要那些假设条件成立,则外部影响就不可能导致资源配置不当。或者以另一角度来说,在所给条件下,市场力量足够强大,总能够使外部影响以最经济的办法来解决,从而仍然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西方学者认为,明确的财产权及其转让可以使得私人成本(或利益)与社会成本(或利益)趋于一致。以污染问题为例,科斯定理意味着,一旦所需条件均被满足,则污染者的私人边际成本曲线就会趋于上升,直到与边际社会成本曲线完全重合,从而污染者的利润最大化产量将下降至社会最优产量水平。
科斯定理解决外部影响问题在实际中并不一定真的有效。资产的财产权不一定总是能够明确地加以规定;已经明确的财产权不一定总是能够转让;分派产权会影响收入分配,而收入分配的变动可以造成社会不公平,引起社会动乱。在社会动乱的情况下,就谈不上解决外部效果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