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4年8月7日正式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
其中第六条规定,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2015年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简称“账号十条”),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
——摘编自新华网
材料2
据统计,微信在短短3年多时间用户数量已突破6亿,人们通过朋友圈“晒”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了解家事、国事、天下事。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渐渐地开始打微信的主意,使微信不再纯粹,背后暗流涌动。一时间,色情、暴恐、欺诈等不良信息,特别是虚假新闻,借助即时通信工具用户规模巨大、信息传递速度快、使用者之间信任度高的特性,被广泛转发和传播,最终形成谣言传播链条迅速扩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微信十条”出台后,绝大多数网民认为,此举可以促进我国移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确保广大网民能够及时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尤其是强化实名认证注册,有利于治理谣言、传递正能量,保障网民权利,是国家给网民发的“红利”。
当然,也有少部分人在发愁,或心存疑虑。比如,严格规范管理后,网民发声的积极性会不会受到影响?
“微信十条”总体上是适度的,普通用户在这“七条底线”之上享有充分言论自由。人们在微信中正常聊天,在朋友圈里正当交流,国家是不会干预的。只是对一些可能会对社会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信息传播行动,比如污蔑、造谣、虚假新闻等,有关部门才予以规范和制止。
——摘编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4年8月15日)
材料3
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但任何个人的自由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驶。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同样是有规范才有秩序,有秩序才有未来。
——摘编自人民网(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