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恒兴股份有限公司因战略投资决策失败,导致公司亏损,且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经公司董事会申请,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如何走出目前困境。会议讨论如下内容: (1)用本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达到减少注册资本的目的;(2)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机制。与会讨论过程中,大股东黄某发表如下提议:(1)减少注册资本会稀释其股权,影响其利润分配,主张解散公司;(2)本次投资失败系董事长李某造成,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要求对其提起诉讼,赔偿公司损失。经过讨论,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回购公司股份,对大股东黄某的提议未作表决。会后,大股东黄某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大股东黄某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时,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选项A)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选项C),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经清算(选项D)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