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所有的著作权财产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将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