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价款为23.4万元(含增值税)。
(2)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价款为42万元。
(3)销售产品一批,销售额60万元。
(4)上月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问题] 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当期销项税额=60万元×17%=10.2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17%+42万元×13%+0.5万元(上期未抵扣完)=9.36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2-9.36)万元=0.84万元
【答案解析】[解析] 增值税为价外税,也就是说计税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所以题目中的原材料23.4万元应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再乘以相应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