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田某的二儿子和女儿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当无疑问。关键是长子之子女、小儿子、小儿子之女的继承权问题。根据《继承法》第2条规定,在被继承人田某死亡时,小儿子健在,取得了继承权。所以,田某的小儿子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田某的小儿子在分割遗产前因交通事故身亡则引起了对其遗产的继承问题,但已经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了。田某的小儿子之女应作为其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非田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1条规定,田某的长子先于田某死亡,故应由长予之子女作为田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