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7条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做法错误。第24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因此B错误。第31条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C正确。第17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