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遂交代了与乙、丙一起贩毒的事实。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将乙、丙抓获。甲的行为属于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量刑制度:自首、立功、坦白
[解析]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准自首)两种。特别自首的主体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甲不符合特别自首的主体要件,故不成立特别自首。甲交代了与乙、丙一起贩毒的事实,成立共同犯罪。有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揭发同案犯犯罪事实的,不成立立功,但是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抓获归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接受国家司法机关审查和裁判的行为。题目中,甲不是被抓获归案,仅仅是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后交代犯罪事实。所以,甲不成立坦白。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4月6日发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成立自首,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