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31.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一定事由时,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该事由包括(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①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