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各项权力中,香港特别行政区不享有的是哪几项?( )
A.国家主权 B.货币发行权
C.基本法的修改权 D.基本法的解释权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1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货币金融制度由法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保障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经营自由,并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第158条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本法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第159条第1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