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失职 | 行政越权 |
主观方面不同 | 必须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才能构成 | 遵循客观标准,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在客观上超越了其自身的权限,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行政越权的构成 |
客观方面不同 | 是一种不作为的行政违法,只能由消极的不作为构成 | 是一种作为的行政违法,只能由积极的作为构成 |
职权范围不同 | 行政主体对本属于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的权力的放弃,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法定职责 | 行使其他国家机关或职能部门的权力,超越了其本身的职权范围,亦即越权行政主体所行使的权力不在其自身的法定职权范围之内 |
法律后果不同 | 必须是有过错,有过错的行政失职必须给予行政相对人以法律救济,若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还必须给予行政赔偿 | 存在有过错和无过错之别,有过错的行政越权必须给予行政相对人以法律救济,若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还必须给予行政赔偿;而无过错的行政越权一般只承担越权无效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