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于2019年10月8日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被保险财产分别为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床铺,保险金额分别为10000元、2000元、8000元、10000元,保险金额共计为30000元,保险期间为1年。2020年3月18日,甲家因意外发生火灾,造成损失共计50000元,其中,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床铺损失金额分别为8000元、2500元、8000元、11000元,损失金额共计为29500元。事故发生时,甲前列家财的实际价值分别为11000元、2500元、8000元、12000元,合计为33500元,无残值和施救费用。甲家庭财产实际价值总额为200万元。
单选题
此案中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确定的方式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分项总保险金额制即保险单列明的总保险金额为各项保险金额之和。家庭财产保险业务采取分项总保险金额制时,有两种操作方法:一种是投保人按照保险人提供的投保单所列明的投保财产的类别分项列明保险金额或者投保财产的名称及其保险金额,然后将各个类别的保险金额之和作为总保险金额;另一种是根据家庭财产的不同种类标明各个类别的家庭财产所适用的保险费率,然后按照这个保险费率分别计算不同类别的家庭财产的保险金额,最后计算保险单的总保额。本案例适用第一种。故选项B正确。
单选题
在家庭财产保险框架下,火灾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直接承保的基本保险责任有:①火灾;②爆炸;③雷击;④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⑤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防止灾害蔓延或施救所采取的必要措施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故选项A正确。
单选题
若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X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应该为______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结合分项总保险金额制和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则X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应该为8000+2000+8000+10000=28000(元)。故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