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17岁时与李某打架,将李某打伤。张某18岁进入一家工厂上班,不久后李某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费。则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______
  • A.张某承担
  • B.张某之父承担
  • C.主要由张某之父承担,张某适当赔偿
  • D.主要由张某承担,张某之父适当赔偿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张某打伤李某时虽然只有17周岁,但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因此责任应由张某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