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妥之处一: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理由: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不妥之处二: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不妥之处三:招标办主持开标会。理由: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不妥之处四:乙承包单位提交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2)不予补偿。理由: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1)不妥之处一: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理由: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不妥之处二: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不妥之处三:招标办主持开标会。理由: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不妥之处四:乙承包单位提交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2)不予补偿。理由: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1)不妥之处一: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理由: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不妥之处二: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不妥之处三:招标办主持开标会。理由: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不妥之处四:乙承包单位提交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2)不予补偿。理由: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1)不妥之处一: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理由: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不妥之处二: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不妥之处三:招标办主持开标会。理由: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不妥之处四:乙承包单位提交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2)不予补偿。理由: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1)不妥之处一: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理由: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不妥之处二: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不妥之处三:招标办主持开标会。理由: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不妥之处四:乙承包单位提交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2)不予补偿。理由: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