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 A.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 B.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
  • C.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
  • D.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是一种客观的违法形态,只要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了客观的法益侵害行为,就可以认定属于共同犯罪。成立共同犯罪,不等于都要以相同的罪名定罪处罚,成立共同犯罪,也不等于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A项,如上所述,共同犯罪是一种客观的违法形态,成立共同犯罪不一定都要以相同的罪名定罪处罚,故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完全可能成立共同犯罪。比如,甲以杀人的故意,乙以伤害的故意共同殴打丙,致丙死亡,甲乙成立共同犯罪,均需对丙的死亡负责,只不过,由于甲乙二人的犯罪故意不同,会导致二人最终的罪名不同,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A项错误。
   B项,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也可能成立共同犯罪,有责任能力者并不必然属于间接正犯。例如,甲与乙共同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死亡,但不能查明是谁实施了致命的行为。事后查明,乙是不具有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但甲对此并不知情。此时,应当认为,甲乙二人成立客观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但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甲具有责任能力,成立故意杀人既遂,乙不具有责任能力,因而不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提醒的是,由于甲在行为当时,不知道乙不具有责任能力,所以,甲没有间接正犯的故意,不成立间接正犯。故B项错误。
   C项,所谓片面的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片面共犯可能存在三种情况:一是片面的共同实行,即实行的一方没有认识到另一方的实行行为。例如,乙正欲对丙实施强奸行为时,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将丙打伤,乙得以顺利实施奸淫行为;二是片面的教唆,即被教唆者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教唆的情况。例如,甲将乙的妻子丙与他人通奸的照片和一支枪放在乙的桌子上,乙发现后立即产生杀人故意,将丙杀死;三是片面的帮助,即实行的一方没有认识到另一方的帮助行为。例如,甲明知乙正在追杀丙,由于其与丙有仇,便暗中设置障碍物将丙绊倒,从而使乙顺利地杀害丙。对此如何处理,中外刑法理论上都存在较大争议。有人否认片面共犯的概念,认为片面共犯不成立共同犯罪;有人肯定片面共犯的概念,认为所有片面共犯都成立共同犯罪;有人只承认片面教唆犯与片面帮助犯;有人仅承认片面帮助犯。我国刑法理论大多肯定片面帮助犯。从原理上说,既然能够肯定片面帮助犯,也便能够肯定片面的实行犯与片面的教唆犯。这就意味着,在我国,既然大多数肯定片面帮助犯,则至少不能否认片面共犯的存在。C项正确。
   D项,所谓片面的对向犯,是指刑法只处罚一方的对向犯。比如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只处罚贩卖者,不处罚购买者。此时,由于只有一方实施了刑法禁止的行为,故二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简单地说,就是片面的对向犯不成立共犯。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