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的作用的有限性。
法有重大作用,不是说法的作用无边无际。其局限性体现为: (1)“徒法不足以自行”,法作用的发挥需要具备多方面的条件; (2)法仅仅是一种社会规范,它只能解决部分问题,法不能包办一切; (3)法是偏重稳定性的社会规范,社会生活常变,总会出现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之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