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则下列各组数据中错误的是( ) (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方向 折减系数
A. 0°~15° 1.0L
B. 15°~30° 0.9L
C. 30°~45° 0.7L
D. >60° 0.95L
[解析] 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表5.0.2.2,方位是30°~45°时,折减系数为0.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