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宏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公司)拟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万股,总额8000万元,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后经中国证监会查明,宏图公司对外负债1000万元,但并未在相关年度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证监会的要求下,宏图公司对所负债务的情况进行了披露。证监会经审查,认为宏图公司申请符合要求,批准其上市申请。远大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公司)为募集资金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总额10000万元,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在相关年度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对外负债3000万元的事实。考虑到远大公司未披露的债务数额较大,故证监会对其申请没有批准。
【正确答案】宏图公司和远大公司违反了公开原则。我国《证券法》第3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证券的发行和交易必须公开,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各种重要信息,避免任何信息披露中的虚假陈述、重大误导和遗漏,以保证证券投资者对所投资证券有充分、全面和准确的了解。宏图公司在发行公司股票前未在相关年度的定期报告中对公司所负债务进行披露,违反了证券发行的公开原则。后虽在证监会的要求下进行了披露,但已经违反了公开原则的及时要求,因此仍然没有遵守公开原则。同理,远大公司也违反了公开原则。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中国证监会违反了证券法的公平和公正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中,各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受到公平保护。为了实现公平原则,证券法应当针对证券关系的特点,建立和逐渐完善各种具体规范。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管机构和人员应当在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对所有的被监管对象给予公正待遇,司法裁判者对证券纠纷和争议和处理,都应当公正地进行。本案中,中国证监会对宏图公司和远大公司同样的违反证券法公开原则、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要求宏图公司进行补充披露后批准发行,而对远大公司不予批准,使宏图公司和远大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处于不同的地位,有违公平原则。其作为证券监管机关,对相同或相似的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作出了不同的处理,更失公正。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