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14年5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5台空调、2个冰柜,货款总计60000元,从2014年10月起分四期按月支付,每期支付15000元。
2014年5月20日,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月27日,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丙公司派遣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且丙公司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
2014年10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5000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
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1)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
【正确答案】属于分期付款买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分期付款要求分三期属于分期付款,本案中一共分为4期,所以属于分期付款。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出卖人和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支付完第一期后,一直未支付其他期价款,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超过全部价款1/5,所以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法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成单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派遣单位进行了员工培训,所以没有过错,因此由乙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