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2017年2月,张某(30岁)、王某(16岁)二人共同抢劫致人重伤,甲省乙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侦查,案件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于2017年4月28日移送乙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乙市检察院接到移送后审查,认为案件证据不足,遂于2017年5月8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17年6月22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起诉。乙市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遂依法提起公诉。
    乙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中,张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王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法庭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王某构成抢劫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甲省高院提出上诉。王某未上诉,乙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甲省高院由二名法官和一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问答题 1.  本案关于补充侦查的程序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不合法,审查起诉阶段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需要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本案于2017年5月8日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2017年6月22日方补充侦查完毕。超过了法定期限。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  重新开庭后,如果张某与王某又分别提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对二人的申请不予准许。
   (2)对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应当准许,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的,不予准许。
   (3)因张某犯罪行为严重,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王某属于未成年人,也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因此只能拒绝辩护一次,再次开庭后拒绝的,不予准许。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  本案一审、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程序有哪些不当之处,为什么?
【正确答案】(1)王某审判时未满18周岁,属于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本案一审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不合法。
   (2)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不能有人民陪审员。二审法院由二名法官和一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不合法。
   (3)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错误。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因此本案中,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答案解析】
问答题 4.  若张某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二审法院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