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赵某到乙县出差,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12小时。赵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并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C两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赵某的亲戚与该行政行为无利害关系,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醉酒扣留12小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E项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