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予以受理?______
  • A.甲对某县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不服的
  • B.乙对行政机关依照职权作出的强制性补偿决定不服的
  • C.丙对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不满的
  • D.丁对村委会执行乡政府强行拆除其所建房屋的行为不服的
  • E.戊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不服的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