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大风企业、永生企业于2007年4月1日订立一份标的额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大风企业于2007年4月10日交付货物,永生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为4年。2008年4月10日,永生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货款50万元。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合同解除
[解析] 依《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答案为AB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