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A、
表明皇权专制的继续强化
B、
规范内阁机构的运作程序
C、
协调了君权与相权的关系
D、
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材料中“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等内容可知,《大明律》对明朝大臣作了种种限制,而且这些列罪条款还是明律所特有,由此分析,明朝皇权专制与过去朝代相比,又得到了继续强化。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