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其适用税率为17/%,该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本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购入原材料一批,买价350000元,增值税税额59500元,支付运费12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2)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投资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为10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为170000元。
(3)本月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600000元,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80 000元。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借:原材料 36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500
贷:应付账款 421500
(2)借: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实收资本 1170000
(3)借:生产成本 600000
在建工程 93600
贷:原材料 6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600
【答案解析】(1)购入存货,运费计入存货成本;(2)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投资协议或者共同约定的价格入账,除非投资协议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不公允;(3)原材料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低于抵扣,要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