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公司对外销售霓虹灯管线40000米,合同上订明红、白、黄、绿四种颜色各10000米,并附有允许卖方溢短装10/%的条款。该公司实际交货数量为红色10400米,白色8000米,黄色9100米,绿色9000米,共计36.500米。白色虽超过10/%的溢短装幅度,但就四种颜色的总量来说,仍未超过数量条件。
请问:在此情况下,是否只有白色部分违约还是全部违约?
【正确答案】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如果一个销售合同中包括若干有关联的商品,则对于合同中订有的溢短装条款的通常理解是,该若干商品在多装或少装上应方向一致,比例相同。此项规定是为了保护进口方的利益,一方面使其避免因有关联商品的溢短装不一致而蒙受无法完全配套生产和销售的损失,另一方面防止在市价变动时,卖方利用多装减价商品、少装涨价商品而从中渔利。在本案例中,因为该交易是在一个合同下的关联商品交易,因此,虽然总量仍符合溢短装条款,但由于白色短装超过10/%的规定限度,所以应视为违反原买卖合同。进口商有权向出口商索赔,甚至有权撤销合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