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55.
某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1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不得少于6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情形有( )。
A、
董事人数只剩3人
B、
未弥补亏损达35万元
C、
持有公司l%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时
D、
1/3以上董事提议时
E、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
(1)选项AB: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2)选项C: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