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民事审判权的内容由宪法和法律予以确定,在民事审判中表现为一系列的审判权力。民事审判权的内容主要包括:
(1)民事案件受理权,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民事起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的权力。其具体内容包括:①对起诉的审查权;②决定是否立案权。
(2)调查证据权,是指法院依法对案件的有关证据进行调查的权力。法院的调查权主要表现为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进行调查,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3)诉讼指挥权,是指法院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指导和控制的权力。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①确定有关诉讼参加人参加诉讼,保证应该参加诉讼的人参加到诉讼中去,以便于诉讼的顺利进行和案件的彻底解决。
②指挥整个诉讼按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进行,以保障民事诉讼的运行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并体现审判的公正性与民主性。
③指挥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以保证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和诉讼活动的有序进行。
(4)特定事项的处分权,是指法院对在民事诉讼中的某些特定的事项作出处分的权力。
(5)释明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有不明了之处、相互矛盾之处、不完整之处时,法官通过提问和必要的说明,促使当事人叙明上述不足之处的职权。
(6)民事裁判权,是民事审判权中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就案件的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作出处分的权力。民事裁判权在民事诉讼中有具体表现为法院对案件程序问题的裁定权和法院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判决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