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组团周边道路为高速公路及快速路,造成组团用地与城市其他部分割裂,连接困难。 2. 轨道交通布置于组团中心不合理,分割了组团的用地。 3. 轨道交通站点与公交首末站距离过远,不便换乘。 4. 城市道路分割了南侧沿河滨水景观带与A组团用地,不利于景观资源利用。 5. A组团南侧沿河临江漫步道布置位置不合理,应布置于西南侧沿江景观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