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云雾牌卷烟,该品牌卷烟平均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55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58元。2013年10月发生如下几笔业务:

    (1)从甲卷烟厂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烟丝,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1.7万元。上述货物均已经验收入库。

    (2)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税额5万元。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放行。

    (3)将国内采购和进口的烟丝均领用了40%,用于生产云雾牌卷烟。

    (4)与某商场签订赊销合同,按照平均不含税售价将本厂生产的2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销售给该商场,合同约定当月结款50%,但是商场因资金周转问题,实际只支付了40%的款项。

    (5)当月对某批发站按照平均价销售10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7.5万元。

    (6)按最高出厂价向某事业单位销售云雾牌卷烟10标准箱。

    (7)以1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抵偿欠外单位的货款。

    已知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云雾牌卷烟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单位:万元)。

 1.该卷烟厂本月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__________

【正确答案】

该卷烟厂本月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100+5)/(1-30%)×30%=45(万元)。

 2.该卷烟厂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①该卷烟厂与商场赊销业务应纳的消费税税额=55×20箱×250条×50%×36%+20×50%×200×250×0.003=49500+1500=51000(元)=5.1万元。

 ②该卷烟厂对批发站销售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137.5×36%+100×250×200×0.003/10000=49.5+1.5=51(万元)。

 ③该卷烟厂向某事业单位销售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58×10箱×250条×36%+10×250×200×0.003=52200+1500=53700(元)=5.37万元。

 ④该卷烟厂抵债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58×10箱×250条×36%+10×250×200×0.003=52200+1500=53700(元)=5.37万元。

 用应税消费品抵债的要用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⑤该卷烟厂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5.1+51+5.37+5.37-(30×30%+45)×40%=45.24(万元)。

 从工业企业购入和进口的烟丝可以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纳的消费税。从供销社购进的烟丝,题目中无法知道烟丝以前环节缴纳过多少消费税,不符合抵扣条件,所以不能抵扣购进烟丝已纳消费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