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彭某因车祸双腿高位截肢,高价安装了科技含量高、只能由专业人员拆卸的假肢。一日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一怒之下将彭某的假肢打碎。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______
A、
彭某的生命健康受到了侵害
B、
彭某可就假肢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C、
彭某的身体权遭到侵害
D、
彭某可主张所有权遭受侵害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A项,本题中,李某对假肢的损害,并非对彭某生命健康权的侵害。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等情形。因此,彭某可以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CD两项,只能由专业人员拆卸,而不可自由拆卸的身体人工组件,理论上认定为身体,而非财产。本题中,李某侵害了彭某的身体权,而不可以再以财产权受侵害为由主张损害赔偿。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