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份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为68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2 000元,每拖后一天罚款3 000元。乙方提交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该计划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题要点] 1.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场地提供时间延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工作A位于关键路线。 事件2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施工设备故障属于乙方承担的风险。 事件3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因为甲方提供的图纸有误,故应由甲方承担责任。但由此增加的作业时间没有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 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因设计变更责任在甲方,且工作F位于关键路线。 2.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为①→②→③→④→⑥→⑦→⑧,计划工期为6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图中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关键路线不变,实际工期为73天。将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数加到原计划中,计算出的关键路线不变,工期仍为 73天。所以该工程索赔工期为5天,工期奖罚天数为0天。 3.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经济补偿总额为: (8+10)×20+30×35+3×300+20000+15×35+10000=32 8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