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国家工作人员胡某贪污公款18万元,在罪行尚未被发觉前逃到汤某处。其间,胡某写了一封信,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赃款去向,准备先托汤某将其向原单位党委呈交,自己处理完一些事情之后随即去投案。但汤某怀有报复胡某之心,遂将信件销毁,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揭发胡某罪行,隐瞒了胡某写信的情节。胡某潜逃后终因生计困窘,在前往检察院投案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依其口供从汤某处搜得投案信残余,胡某也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问胡某的行为(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按正常情况,胡某委托汤某是可以成立自首的,属于书面方式的自首;但本案特殊之处在于汤某的故意行为导致胡某自首未能完成,还是按一般自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