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后的( )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劳动法》第34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13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