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
[解析]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可以确权确地,也要以确权确股不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