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育法律关系中几种具体客体。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 人身利益、 行为、 智力成果。 物:指的一切财产权利对象。 人身利益: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 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财产内容的 民事权利。 行为:指法律关系主体所表现出的各种活动。 智力成果: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