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逃税罪,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 A.纳税人甲应纳税24万元,但采取欺骗手段只纳税22万元,甲行为成立逃税罪
  • B.纳税人甲采取隐瞒手段多次逃避税款未被处理,后被查出,甲逃税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 C.扣缴义务人甲由于计算失误,少缴税款1.5万元,税务机关也未发现,甲不成立逃税罪
  • D.纳税人甲应纳税10万元,但采取欺骗手段只纳税2万元,后税务机关给予其行政处罚并依法下达追缴通知,甲立即补缴应纳税款及缴纳滞纳金,对甲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考点] 逃税罪 [解析] 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交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经过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的修改,本罪对逃税的手段不再作具体列举,而采用概括性的表述——“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对构成“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也不再做详细规定,而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对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新规定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领域中的体现,体现了“宽”的一面。对达到逃税罪的数额、比例标准不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也作了规定——“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处罚的除外”,体现了对有逃税行为屡教不改的人从严处理的立法思想。这个新规定同样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领域中的体现,体现了“严”的一面。对多次实施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具体到本题,A项中的甲偷逃的数额未达到应缴数额的10%以上,因此其不构成逃税罪;C项中的甲不具有逃税的故意;D项,在税务机关给予甲行政处罚并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甲立即补缴应纳税款及缴纳滞纳金,对甲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