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
①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运输企业自我国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其载运的旅客或货物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③对于联运业务,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④对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既销售货物又负责运输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因此:
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199800+200-150000+300000-100000)×3%=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