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余教授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一项方法发明。2003年5月9日,他在科技部召开的技术会议上首次披露了该发明。2003年9月10日出版发行的《科技动态》杂志详细介绍了余教授的发明。2003年10月10日,某大学实验室独立作出相同发明,并于2003年10月15日提出了专利申请。余教授得知后于2003年11月1日也提出了专利申请。根据上述情况,判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由于余教授的发明已经被书面公开,其专利申请丧失了新颖性,因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 B.余教授的发明是在中国政府举办的科技会议上首次公开的,其专利申请享有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因此其专利申请不因这6个月期间的任何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 C.某大学实验室独立作出相同发明且申请在先,因此专利权应授予该大学实验室
  • D.余教授和该大学实验室的专利申请都不能获得专利权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享有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条件及其影响 [解析] A.C.D.由于国内出版物《科技动态》杂志上介绍了余教授的发明内容,其后相同内容的发明均失丧失了新颖性,所以余教授和该大学实验室的专利申请都不能获得专利权。故选项A、D正确,选项C错误。 B.虽然余教授的发明是在中国政府举办的科技会议上首次公开的,其专利申请可以根据《专利法》第24条的规定享有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但是又因国内出版物《科技动态》杂志上已经介绍了余教授的发明内容,所以根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该公布使其后的相同内容的发明已经完全丧失了新颖性。故选项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