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亲属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正确答案】(1)配偶关系的发生和终止。配偶关系以婚姻的成立为发生原因,我国婚姻法规定,准予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时间,为配偶关系发生的时间。 配偶关系以婚姻的终止为终止原因,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或双方离婚,均可使婚姻关系终止。依我国法律的规定,以一方死亡的时间,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准予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的时间,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调解书、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配偶关系终止的时间。 (2)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自然血亲以出生为发生原因。亲子关系和其他自然血亲关系均因出生而发生,出生的时间,即为自然血亲关系发生的时间。 自然血亲以死亡为终止原因,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的时间、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即为自然血亲关系终止的时间。 拟制血亲以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成立为发生原因。准予收养登记、取得收养证的时间,即为养父母养子女这种拟制血亲关系发生的时间。 拟制血亲以死亡或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为终止原因。自然死亡的时间,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的时间或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公证证明的时间,人民法院准予解除收养关系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的时间,即为养父母养子女这种拟制血亲关系终止的时间。 (3)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姻亲以婚姻的成立为发生原因,婚姻成立的时间即为姻亲关系发生的时间。 姻亲关系一般以婚姻的解除(离婚)为终止原因,婚姻解除的时间即为姻亲关系终止的时间。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