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规定:除空间钢桁架屋盖可分包给专业工程公司外,其他部分不得分包(除非业主同意)。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2个月。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 5.1所示)并被确认。施工单位按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当工作K施工0.5个月后,因业主要求需要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混凝土工程)停工待图2.5个月。设计变更后,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申请如表5.1所示。
【正确答案】
工作A、D、E、H、L、M、F、I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因为它们是关键工作(总时差为零)。
问题2
第2、3项费用计算不妥。因为设备闲置补偿不能按台班计算(应按台班折旧费、台班租赁费或闲置补偿计算),人工窝工补偿不能按工日费计算(应按窝工补偿费计算)。
问题3
前锋线如图5.2所示。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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